4月4日上午,合阳县公安局新池派出所接指挥中心转警称:新池镇某村有三人打架,场面混乱,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由于清明时节,道路围人员较多,民警到达现场后,先对交通进行疏导,后了解到,村民李某骑着电动车行驶至该村路口时,与王某驾驶的汽车相撞,因为速度较慢,双方都没有受伤。王某下车查看,发现汽车有轻微划痕,便想和李某商议赔偿事宜。李某打电话叫来自己的儿子小李,小李查看汽车后认为汽车受损不严重,不愿与对方商议,并欲离去。王某着急之下,将李某的电动车踹倒在地,小李便挥拳殴打了王某。
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后,将二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待二人冷静下来后,民警分别与二人单独交谈,通过讲法律、讲道理,小李和王某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鉴于双方的伤情及损失不大,民警作调解处理,二人握手言和。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冲突被完美解决。
民警提示:遇事要冷静,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切不可将小事化为大事,将“一个事”化为“两个事”。作者: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