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诚信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将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制度和规定,全部上网、上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制定的措施和承诺事项如期兑现,取信于民。
二是加强诚信建设,规范服务标准。结合司法部“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措施,规范公证服务行业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规范办证程序。
三是加强诚信建设,严格依法办证。全体公证人员在公证执业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严格遵守执业纪律,依法诚信办证,自觉维护公证行业形象。
四是加强诚信建设,严格监督管理,认真做好公证复查和投诉处理工作。对待群众来访反映的公证质量问题,及时调查,反馈处理情况。坚持严字当头、对违法违规办证、出具错假证以及公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损害公证公信力等行为,坚决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是加强提升公证公信力,积极参与县上重大活动。尤其涉及民生工程公证事项,广泛宣传公证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提升公证工作公信力。(合阳县公证处 吕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