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0日,合阳县百良镇村民马某因焚烧秸秆被合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10月09日09时许,百良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西禹高速公路沿线侯卒村路南500米处有人焚烧秸秆。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着火点后组织村民将火扑灭,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马某到所询问。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马某对其在地里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百良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马成乾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因违法行为人马某已年满70周岁,依据法律规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供稿人:张颖晗)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