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以案说法】 老板“跑路”被欠薪 法律维权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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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5/1 9: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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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去超市购物,你会看到许多超市工作人员急急忙忙地穿梭于超市的各个区域,他们可能是送货员、配菜员、区域负责人......他们用优质的服务帮你完成了一次次完美的购物之旅。然而一些用工单位或个人,长期恶意拖欠这些劳动者的应得报酬,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更寒了这些劳动者的心。

      五一节前夕,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范某在合阳县开业经营了两个购物超市,自身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后,范某不是想方设法改善经营,而是以“跑路”形式一走了之,导致两个购物超市81名员工合计291242元的工资无法发放。公安机关将该案侦查终结后,移送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对范某提起公诉。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本案进行公诉,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和谐有序的用工秩序,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广大劳动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要相信法律是站在公平正义一方的。也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和个人要引以为戒,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任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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