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为了业主的利益,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参与、规范一下开放商的后续维修

  • 叛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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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复:5
  • 发表于:2012/6/28 14:06:16
  • 来自:陕西
  1.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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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阳县目前成型,3年以上的小区,顶楼半数渗漏,飘窗污迹斑斑。技术监督局认证的质量办证书随业主的购房合同一起到业主手里。能够证明的是业主把买房的手续完结了,但是开发商给业主的维修,保修承诺呢?真的很少能实现。渗漏之后造成的损失暂且不说,难道渗漏的根源不应该为业主解决吗?
                          可笑的是有开发商的相关部门居然说出“谁让他买顶楼”“漏了让他们自己修,他们哪里知道什么质量保证”
                          我现在在世丰园搞物业,我是一名打工者,物业费的成本根本没有盈余的拿的出来给业主维修。像我们小区建筑18000平方米,一个月物业费全部收齐6000多,6个员工工资支付完之后根本没有盈余。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维修的责任很明确,但是维修程度,怎么维修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只希望开发商能够拿良心做事。为业主把基本的住房权利满足,也为自己以后卖房打好基础。
                          希望真的有报应,报应那些在位却不能给百姓谋利的权威人士;希望真的有监督,监督那些用聪明才智骗取百姓利益的专业人士;希望真的有天理,让穷人耕耘半生的心血能够在后半生安心享用。
                          有些东西做起来需要过程,但有些东西其实很简单,只需要一个真心服务的态度。有时候不是需要你真心为业主用实际行动去做什么,我只希望不要以为自己太聪明。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反正相信‘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罢了’
  
  • 无名&
  • 发表于:2012/6/28 20:06:29
  • 来自:陕西
  1. 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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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阳悲哀,为合阳的老百姓悲哀,建议楼主搜集资料,声讨开发商,让社会舆论为人民做主(也没发现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
  
  • 陶瓷娃娃
  • 发表于:2012/6/29 9:29:39
  • 来自:陕西
  1. 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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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良心坏了,现在老百姓伤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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