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医院发生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致人死亡
————-两条生命的申诉
我叫党根柱,现年66岁,家住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百良镇东宫城村。
现就5年内合阳县医院草菅人命,谋害我儿孙两条人命讨要说法:
一、2015年元月2日凌晨2点,我儿媳因羊膜破裂入住合阳县医院妇产科,按照妇产科医生做了多项检查,其中B超显示,胎儿羊水正常,告知我们家属说,大人和胎儿一切正常。同时,没有做任何处理和监护,让我们等待24小时,就可以正常生娃。元月3日早上2点,我儿媳肚子疼,告知护士,护士只简单的进行了胎心监测,并告知我们家属,胎儿正常。让我们继续等候。6点,我儿媳因肚子疼,无法忍受,到产房检查咨询,护士通过简单查看后,告知我们家属,胎儿正常,子宫颈口开裂1指宽,还让我们家属和病人回二楼病房再次等候。8点,我儿媳再次疼得无法忍受,又回到产房,这时,护士告知我们胎心消弱,听不到,让我们到B超室检查,于是,又来到B超室,B超检查显示,胎儿羊水流完,并告知我们家属,胎儿死亡在母体内。
二、5年前,我女儿也是在大医院正常生娃后,因大医院医生不负责任,导致孩子脑缺氧,经抢救一天后死亡。当时,因医院科室用各种方式哄骗我回去,最好这件事情不了了之结束。
因大医院医生玩忽职守,视人命如儿戏,向医院讨要说法:
1、死亡原因,我儿媳因羊膜破裂入院,作为特殊病人,医院未采取任何特殊监护,只是采取一拖再拖得办法,导致羊水流尽,胎儿死亡。有这样的治疗方法么?
2、从元月2日入院,我儿媳因羊膜破裂,作为特殊病人,医院在超过24小时的监护过程中,为什么不继续检测羊水,而是采取一拖再拖,一等再等的方法,让病人的羊水流尽,胎儿死亡?
3、元月3日6点,我儿媳来到产房,作为特殊病人,为什么只做简单检查,不详细观察羊水丢失,并让我儿媳上二楼,下一楼,反复几次,不认真检查,只说让上病房继续等待,导致胎儿死亡?
4、从6点到8点这段时间内,我儿媳疼得无法忍受,多次要求剖腹产,但医生无人管,无人问,这样的工作态度,这样的工作道德,如何让我们百姓放心?
5、我儿媳今年39岁,以后再无生育机会,听到噩耗后,连续哭泣十几个小时,现在精神恍惚,家人担忧。
我是弱小的农民,但生活在习书记领导下的共产党社会里,因医院工作责任缺失,在几年内谋杀我家两条人命,发生这么大的医疗事故,时过两天,县医院在和我们家属协商过程中,竟然说不提原因,用仅有2万元的处理权限来忽悠我们,试问,用钱来玷污生命,藐视法律,在今天这样的社会里,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们老百姓如何面对?
申诉人:党根柱
二0一五年元月三日晚泣血书写